內蒙古發電機的種類有很多種。從原理上分為同步發電機、異步發電機、單相發電機、三相發電機。從產生方式上分為汽輪發電機、水輪發電機、柴油發電機、汽油發電機等。從能源上分為火力發電機、水力發電機等。
1.啟動前應檢查燃油箱油量是否充足,各油管及接頭處無漏油現象;冷卻系統水量是否充足、清潔、無滲漏,風扇皮帶松緊是否合適。檢查內燃機與發電機傳動部分應連接可靠,輸出線路的導線絕緣良好,各儀表齊全、有效。
2.啟動后,應低速運轉3~5分鐘,待溫度和機油壓輪均正常后,方可開始作業。發電機在升速中應無異響,滑環及整流子上電刷接觸良好,無跳動及冒火花現象。待運轉穩定,頻率、電壓達到額定值后,方可向外供電。
3.運行中出現異響、異味、水溫急劇上升及機油壓力急劇下降等情況時,應立即停機檢查并排除故障。
4.發電機功率因數不得超過遲相(滯后)0.95。頻率值的變動范圍不得超過0.5HZ。
5.停機前應先切斷各供電分路主開關,逐步減少載荷,然后切斷發電機供電主開關,將勵磁變阻器復回到電阻大值位置,使電壓降至低值,再切斷勵磁開關和中性點接地開關,停止內燃機運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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